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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

学生会管理制度

一、责任制度1、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2、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一、责任制度

1、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

2、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必须将学期计划、制度完善交到秘书处。部内的每个成员有责任督促部长完成。如迟交,将扣除部长基本分2分,其他成员扣1分;缺交,部长扣4分,其他成员扣2分。在每项具体(非常规性)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

二、干部聘用制度

1、各部部长由主席(团)聘用。

2、各部副部长由部长提名,主席(团)讨论聘用。

3、各部干事由部长聘用,并报送主席(团)。

4、聘用干部聘期为1年。

5、干部在聘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可提出辞职。

6、每学期期末将对干部评估,不合格者解聘或不续聘。

7、每位学生会成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学生会章程与制度。

8、每年九月举行学生会各部成员招聘。

9、部内若职务空缺,由部长作书面推荐,并经主席(团)申批通过方可聘用。

三、奖罚制度

1、每学年末,学生会将进行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比,评比将依据《学生会干部业绩档案》的记录,成员评比与学生会各成员的投票,最后给主席(团)审核后决定。

2、学生会成员如受学校警告处分者,学生会将作留会察看;若受学校记过处分以上者,学生会将作开除处理。

四、例会制度

1、学生会例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日晚上1000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如遇节假日则由学生会和秘书处另行通知会议时间。

2  每次例会必须到场的人员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学生委员会委员为列席人员。

3、例会的主要议程是汇报各部门前一月的工作情况,并设定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5、所有人员需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遇事、病假者,需事先请假并说明原因。

6、审查《学生会干部业绩档案》记录情况。

7、其他重要事项。

五、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干事请假由部长申批,副部长、部长请假由副主席或主席申批。

3、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六、考勤制度

1、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学生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以待批准,未经批准,迟到、早退扣05/次,缺席扣1/次。

2、在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带工作卡,以代表成员身份,不佩带扣除05/次。

七、《学生会干部业绩档案》管理制度

1、每一名学生会正式成员具备一份业绩档案。

2、档案须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地书写。

3、档案的登记和保存由秘书处内务部门负责。

4、档案记录内容参见学生会各部门的部长、干事工作笔记本。

八、申请制度

学生会各部长或成员需要展开具体(非常规性)的工作必须事先向上一级申请:部内成员向副部长申请,副部长向部长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拟定具体计划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发动开展。未经申请的活动出现不良影响与后果,将由擅自发动开展者负责与解释,主席(团)一概不予解释。

九、办公室使用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每天需要有人值班,负责联系、接待、办公等事务,并保持室内的卫生和书刊报纸的清洁。

2、办公室内的书刊、报纸、电脑以及相关物品为学生会财产,任何团体或个人都不得挪为他用或带出室外。

3、办公室内不得吸烟,不得赌博(包括变相赌博),不得进行其他一切有损学生会形象、秩序和安全的行为。

4、非有关人员(非学生会成员或学生会成员无公干),未经值班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室内。

5、学生会办公室用于学生会日常工作,任何个人都不得将其挪为私用,各部、其它社团或团体有事要使用办公室需由其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的同意方可使用。

6、学生会各部或社团使用办公室时其活动主持人应佩戴部门或协会工作证。

7、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各种物品应放回原处,并保持整洁。

8、学生会办公室的正常熄灯时间为晚上十点,无特殊理由,室内开灯时间晚上不能超过十点三十分。

9、若有在本例之外的不正常时间发生,由主席(团)负责解释。

十、投递箱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学生会与各有关部门和同学们的联系,及时收集同学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学生会在办公室门口设立“学生会信箱”,各有关部门,各班级或同学上交或领导取材料时,可利用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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