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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济源市第四中学岗位职责


党组织书记

党总支书记主持党组织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精神。

2.主持制订学校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研究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负责检查党组织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本校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考核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

5.负责协调学校党、政、群团等组织之间的关系,支持校长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负责抓好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8.召集和主持支委会、党员大会,代表党组织定期向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校长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党总支的领导下,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总支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办公室

具体负责学校的文秘、人事、宣传、档案、督导、离退休教师管理等工作,协调各部门完成综合性工作。


教导处

具体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政教处

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学生管理、安全工作、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党建办

具体负责学校党的建设工作。


文明办

具体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教科室

具体负责学校的教育科研和社团活动工作。


总务处

具体负责学校财务、后勤服务和设施设备供应、保管、维修工作,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与卫生工作。


体艺中心

具体负责学校各体艺训练队管理,以及体艺活动的开展。


团委

具体负责学校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积极开展青年思想政治工作。


年级组

年级组是学校管理系统中的综合性实体,年级组长对本年级教育教学工作全面负责。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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