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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

济源四中学生会章程

济源四中学生会章程第一条:济源四中学生委员会是全体学生自已的群众组织,简称学生会。第二条:学生会在校党支部领导下,在政教处指导、帮

济源四中学生会章程

第一条:济源四中学生委员会是全体学生自已的群众组织,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学生会在校党支部领导下,在政教处指导、帮助下,团结全体学生进行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的任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习、科技、文艺、体育、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各类活动,引导同学们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树立立志成才、立志报国远大理想,增强劳动观念,增进身心健康,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作,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第一章 会员

第四条:凡本校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所有会员一律平等;
(4)有遵守会章程的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第二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六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本会的最高权力属于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学生会执委应是按照其德、智、体各方面表现,经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分管各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         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工作报告;

(2)         讨论、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3)修改本会章程;
(4)选举学生委员会执委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委员职责

第十条:学生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下设宣传、学习、文体部、生活、卫生、纪律,部长各一人,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聘任副部长1-2名。

第十二条: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职责:
1、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了解掌握各部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要求。(2)主持定期召开的学生会执委会。研究每一阶段工作、分析情况,落实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

2、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工作。(2)二名副主席分管各部工作,协助各部开展经常性工作。

3、宣传部长职责:(1)负责学校的宣传窗、学校黑板报及校园环境布
置。(2)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部属会议。(3)贯彻执行学校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广泛进行征稿、约稿、及时表扬宣传工作积极分子。(4)组织各班开展黑板报、并随时进行检查、评比。(5)选配好新闻社社长及其成员,(6)指导广播站工作,选配好广播站成员。(7)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工作。

4、学习部长职责:(1)明确学习部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部属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落实措施。(2)开展学习竞赛,经验交流,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3)协助图书室搞好管理工作。(4)配合教研组搞好学科竞赛。

5、体育部长职责:(1)明确学习部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部属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落实措施。(2)开展学习竞赛,经验交流,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扬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3)协助图书室搞好管理工作。(4)配合教研组搞好学科竞赛。

6、文娱部长职责:(1)贯彻落实学校对文娱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定期召开部属会议。(2)组织全体同学积极开展有益的活动,组织主持好全校性的文娱活动和比赛。(3)落实各班文娱委员职责、指导文误委员工作。(4)组织全校各班开展教歌活动。

7、卫生部长职责:(1)贯彻学校关于劳动、卫生工作的意见和措施。(2)落实各班劳动、卫生委员职责。定期召开部属会议。(3)负责全校清洁卫生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比、公布、督促各班的执行情况。

8、生活部长职责:(1)指导各班生活委员的工作。(2)及时检查全校爱护公物情况(包括用电、用水)。(3)协助生活辅导教师开展工作,随时检查寝室内务,繁荣寝室文化,搞好餐厅卫生管理。

9、纪律部长职责:(1)协助学校抓好日常纪律和集会纪律。(2)负责主持学生干部值周工作,经常听取情况反映提出意见。(3)贯彻执行学校行为规范中的有关规定,表扬和批评班级和个人。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1997年10月18日学代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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