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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四中学生会规章制度

济源四中学生会规章制度2. 对秘书处的考核: 1) 能否及时、准确地执行主席团决议;  2) 能否做到及时、准确、公正的对数字信息的统

济源四中学生会规章制度

2. 对秘书处的考核:
      1) 能否及时、准确地执行主席团决议;
   2) 能否做到及时、准确、公正的对数字信息的统计,并监督、协调各部工作;能否及时发现问题并将问题及时上报, 是否具有总结工作的能力,是否具有将各部及同学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给主席团并协助主席团提出工作方案;
   3) 档案整理是否清晰、完备;
   4) 能否如实反映会议情况,做好会议记录。
   注:主席团及各部长、副部长拥有该项考核权。
3. 对各部门考核:
   1) 工作成绩、效率。
   2) 内部团结与否,成员素质情况。
   3) 与学生会各部协调、支持、配合程度。
   4) 全体形象、作风、民意反映。
   5) 提出新颖可行方案的多少。
   注:主席团、办公室及学生会全体成员拥有该项考核权。
4. 对部长、副部长考核:
   1) 与部门考核挂钩。
   2) 与主席团、其他部门及内部干事的配合情况。
   3) 对内部成员是否公正、合理,处理问题是否从大局出发。
   4) 本人形象、作风,是否民主,有无专横、摆架子现象。
   5) 能否负责地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6) 能否做到负责地及时向主席团如实反馈内部信息、工作情况。
   注:主席团、秘书处及学生会全体成员拥有该项考核权。
5. 对学生会全体成员考核:
   1) 人品好 思想道德素质高,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不孤傲;严于保守学生会内部机密; 不得有影响、破坏团委学生会形象的言行。
   2) 工作好 对工作认真负责,能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关键时刻能服从组织安排,从大局出发;组织、协调、号召能力强,能对广大同学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耐劳,有热心,肯奉献、主人翁意识强;各部成员间必须团结协作,不搞分裂,形成一个具有很强凝聚力、向心力、号召力的学生干部集体。
     3) 学习好, 要求学生会成员学习成绩较好,一学期内不得有2门以上(含2门)考试成绩不及格。
  4) 各成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辞职,辞职要向上级呈交辞职申请书,批准后方可推出。未批准前,必须严格按干部要求工作,出现怠慢,工作不负责任时,按奖惩制度严格执行。
四、奖惩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一> 奖励
 1.每学期评出优秀部门、优秀部长、优秀副部长和优秀干事,依据如下
  1) 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 各部门完成本部职能情况级办事效率、成果、功绩。
  3) 各部门成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成绩以及主席团、对各部工作给予的评价。
  4) 各部门与其他部门、主席团的支持配合。
  5) 各部门成员对广大同学的感召力及自身形象。
  6) 各部门及成员提出切实、可行建议的多少。
  7) 各部成员的考勤情况。
<二>惩罚:
 1.凡构成以下条件之一者警告:
    1) 未准假迟到一次。
  2)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未完成重大任务者另行处理)。
  3) 开会不认真者。
  4) 有损学生会形象者。
  5) 大型活动不配合者。
 2.凡构成以下条件之一者记过:
  1) 未准假迟到两次。
  2) 无故缺席一次者。
  3) 两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未完成重大任务者另行处理)。
  4) 处事不公平,不如实者。
  5) 不及时处理严重现象者。
 3.构成以下条件之一者开除:
  1) 工作有重大失误者。
  2) 学生会成员有谈恋爱现象、及破坏团委学生会形象者。
  3) 三次未准假迟到者。
  4) 二次未准假不到者。
  5) 内部搞分裂,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6) 言行严重败坏团委学生会形象者。
  7) 若部长与副部长不能协调配合,经主席团协调无效,视情况开除一个。
 4. 编造理由逃避工作,经核实情况属实者,一次记过,两次以上(含两次)开除。
 5.学生会成员一学期中有2门以上(含2门)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或被校方、院方处分者,劝其退出学生会。

注:违反上述惩罚任何一项者,期末均不能被评为先进个人,但可视情况将功补过。

 

 


                                                                                            济源市第四中学
                                          政教处  

     200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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