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德育之窗
  3. 政教工作
政教工作

济源市第四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济源市第四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 家长委员会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

济源市第四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 家长委员会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成为学校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二、 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和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由适量家长代表选举产生,由学校发给聘书。

4、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35名家长组成。

5、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512名家长组成。

6、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从各年级家长委员会中推举5名成员产生。

7、学校家长委员会选出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由学校(班、年级)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三、 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

3、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4、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四、 家长委员会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班级、年级和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议, 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 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 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每学年召开两次以上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五、 附 则

1、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济源四中学校。

2、家长委员可直接与各班主任、各年级组长、校长联系工作。

3、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