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德育之窗
  3. 政教工作
政教工作

济源市第四中学家长学校制度

济源市第四中学家长学校制度 为全方位教育学生,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的功能,特成立家长学校。制定如下制度:一、领导机

济源市第四中学家长学校制度

 

为全方位教育学生,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的功能,特成立家长学校。制定如下制度:

一、领导机构

家长学校校长:

家长学校副校长:

教导主任:

教导副主任:

教导干事:

授课教师:应聘的领导、专家、家教成功的典型家长、优秀班主任、年级组长.

二、授课方式和授课内容

1、起始年级开学后一月内分四周进行四次授课,每次两课时;

2、非起始年级每学期正常授课两次,时间为开学初第一个月内、期中考试后进行,每次授课2课时。

3、授课采取培训、辅导、座谈等方式进行。

4、授课内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年级而不同,具体由政教处,教导处、团委、年级组协商而定,由政教处具体组织实施。

5、每次授课以年级组为单位,一般不跨组进行。

6、年级组负责召集学生家长,政教处负责安排其它事宜。

三、相关要求

1、每次开课必须有充分的准备,授课教师要有讲稿,授课完毕,需将讲稿交政教处存档。

2、每次开课要有的放矢、有主题。

3、讲授内容要侧重如何进行家庭教育,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做到有理论有实践、能解决实际问题,对家长起到辅导培训作用。

4、要达到家庭、学校互通信息,共同育人的目的。

5、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方式进行授课。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