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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工作

济源四中家长学校章程

济源四中家长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 则 一、家长学校是在学校党支部、校德育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本校政教处、家长委员会及学生家长参加的促进良

济源四中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

一、家长学校是在学校党支部、校德育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本校政教处、家长委员会及学生家长参加的促进良好家庭教育的社会组织,是为学生家长学习家庭教育、心理理论与方法所开办的成人业余学校。

二、家长学校的指导思想是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开展科学、系统的家庭教育讲座,提高家长政治思想和文化素质,优化家庭环境,构建学习型家庭。以集体授课、个别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家长普及家庭教育基础知识,传授家庭教育经验并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三、任务

1.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传授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引导家长以科学的教育方法教育孩子,努力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构建学习型家庭。

3.沟通家庭与学校的联系,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推进家庭和社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度

一、 家长学校设立校长一名、正副教导主任两名,班主任若干名。

1.家长学校校长由学校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担任。

2.教导主任分别由学校政教处主任和家长代表(两人)担任。

3.有关年级的年级组长担任家长学校各班的班主任。

二、教员由校长聘任,聘任有关领导、专家及在教育方面有特色的家长担任兼职教师。

三、每期教育对象为起始年级学生家长,并保持相对稳定,根据特殊需要可开办专题教育班。

四、由若干名家长代表和学校领导及教学骨干老师组成家长学校的常设机构----"家长学校理事会",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聘请教师,撰写工作小结及处理日常工作。

 

第三章

一、教学内容:根据家庭教育指导标准和学校教育目标而制定家长学校的教学计划。

二、教学原则

1.针对性原则:教学中针对家长角色心理、文化程度、孩子身心特点选择教学内容和方法。

2.实践性原则:教学活动中,要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生动形象地进行指导。

3.超前性原则:教育指导要略超前于孩子的发展水平。

4.综合性原则:家长学校的讲授要与其他家庭教育指导形式相互配合进行。

三、教学形式

1.讲座形式。

2.教师、家长座谈讨论。

3.随机咨询指导。

4..通讯指导。

四、教学内容

1.当今为人父母

(1)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作用。  

(2)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

(3)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4)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文化素养。

(5)学习科学的教育方法。

2.学会生活,学会做人

(1)教育孩子诚实守信。                        

(2)面对孩子的错误。

(3)孩子良好的行为规范的培养。       

(4)教会孩子生活自理,培养勤劳俭朴的习惯。

(5)让孩子在挫折中奋起。                   

(6)培养孩子的责任心与同情心。

(7)与子女有效的心理沟通。

3.帮助孩子尽快适应中学生生活

(1)初、高中学习生活之比较。           

(2)高中学生生活特点及适应。

4.指导孩子有效的学习

(1)如何进行家庭辅导。                      

(2)顽强、刻苦的学习意志的培养。

(3)培养孩子不怕困难的精神。          

(4)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与方法。

5.孩子的交往与社会活动

(1)人际交往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需要。

(2)指导孩子正确接收、处理、比较各种社会信息。

(3)正确引导孩子的择友与交往。

(4)让孩子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茁壮成长。

6.中学生心理特点及青春期教育

(1)高中学生心理特点分析。            

(2)家庭中的青春期教育。

7.应用法律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1)家庭保护是父母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

(2)维护青少年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3)教会孩子自我保护,做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的好公民。

8.为孩子择业、升学当好参谋

(1)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做好心理疏导。

(2)帮助毕业班的孩子选择好自己的志愿。

(3)理想实现需要艰苦的努力。

第四章 考核与评估

一、每期家长学校结束前根据讲课的内容应进行一次考核(以笔试或小结形式),根据出勤情况和考核结果发放合格证书。考核不及格或缺席三次以上者,不得发放合格证书。

二、每期家长学校评选出荣誉家长(每班12名)予以表彰。

三、每期期末由教导处对教学情况及效果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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