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大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关于十大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十大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活动,不断提高我校师生的文明素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文明行为
关于“十大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十大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活动,不断提高我校师生的文明素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文明行为整治活动,具体内容有:
一、 教室内的净静专主。
课前饭后、自习课同学们做到不高声说话,不影响他人学习。教室、寝室、卫生区做到从早到晚干净整洁。
二、 个人文明形象和文明行为
做到不穿拖鞋、不染发,不穿奇穿异服,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不带耳钉。不随手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各班利用班会时间在班内发动宣传,号召同学自查,发动同学互相监督,积极整改,周三前整改结束。
学校政教处将对本次整治活动进行检查评比,对于有不文明现象和行为存在的班级和同学将进行通报批评,望各班各位同学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来提升我校整体文明程度。
济源四中政教处
201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