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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

济源四中教室多媒体使用管理规定

教室多媒体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重要设施,所装备仪器设备精度高,价格昂贵,操作复杂,环境要求高。为了保障系统设备的安全完好和正常

        教室多媒体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重要设施,所装备仪器设备精度高,价格昂贵,操作复杂,环境要求高。为了保障系统设备的安全完好和正常使用,提高多媒体设备的利用率,特制定此规定:

一、系统组成
教室多媒体教学系统是由多媒体讲桌、连网计算机、投影仪、电动幕布、功放、音箱、展台和连接线等共同构成。
二、系统功能
本系统有以下功能。
1、在教学过程中使用计算机、展台、大屏幕投影系统实施多媒体教学。
2、在网上浏览和下载教学资源。
三、系统管理
本系统由学校教导处电教室移交到各班级后,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各班教室多媒体设备由班主任总体负责,由班主任任命一名电教班委协助管理。
2、教室内所有多媒体设备的桌、柜钥匙由电教班委收管,除学校老师上课使用外,不得用于召开聚会、娱乐等活动,如确需使用,须经班主任报学校教导处电教室批准后,方可使用。且有教师在场,才能开启多媒体教学设备。
3、本系统已由学校电教室调试完毕,使用者不得随意调整,如有特殊需要请提前与电教室联系。
4、本教学班毕业或更换教室时,班主任应主动与电教室联系,办理收回手续。
5、本系统的维护由学校电教室负责,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整设备,改动配置,移动设备或更改连接线路。遇到设备故障应及时填写《教室多媒体设备故障维修申请表》上报电教室维修,由电教室安排专人维修,不得随意找其他人维修。
6、未经学校允许,本系统不得用于非教学用途和非教学时间使用。
7、严格按照要求保管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做好教室多媒体设备的防尘、防潮、防盗工作。机柜四周要保持干燥,不随意倒水、玩水,拖地用水要小心;请勿将粉笔、粉笔擦、茶杯放于机柜内,做好机柜台面的清洁工作,每天指定专人负责用干净的干抹布擦净台面,机柜内外及台面上禁止堆放杂物。在教室内在打扫卫生时,应将投影机镜头盖盖好,一定先拖地再打扫,切忌灰尘乱飞,影响设备使用寿命。放假时必须将投影机镜头盖盖好。
四、电教班委职责
1、负责多媒体设备机柜钥匙的管理,不得遗失、私自配备钥匙或把钥匙转交给他人,放学后务必锁好柜门,必须为室内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如该电教班委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班主任报学校教导处电教室备案后才可移交。
2、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制止破坏设备的行为,不得击打、挪动设备,不得在讲台和设备内放入杂物,不得在计算机内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不得在课余时间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使用设备,向同学做好爱护设备的宣传。
3、如老师有使用设备的需求,课前应做好设备使用前的准备工作,打开老师指定的设备。
4、做好课后和夜自修结束后的设备检查工作,主要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关闭,并锁好讲台。
5、认真填写《教室多媒体使用记录表》。多媒体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电教处,联系维修并做好设备故障及维修记录。
6、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注意设备的防水、防尘,每周做一次彻底清洁。
五、使用规范
1.      教室多媒体是为教学服务的,只能开展多媒体教学的研究和应用。原则上只为教师上课使用,一般不得用于召开聚会、娱乐等活动,严禁学生自行使用于娱乐性活动,如确需使用,须经班主任报学校教导处电教室批准后,方可使用。
2.      在使用多媒体电教设备时,必须有教师在场,且只准教师操作或由电教班委协助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和使用。初次在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人员,在使用前由学校进行相应的操作技能培训。了解多媒体电教设备,掌握其最基本的操作方法。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随意开启使用相关设备。
3.      严格按《多媒体使用指南》正确开启和关闭多媒体系统。
4.      教室多媒体已安装常用软件,任何人不得私自卸载或安装其他程序,如有特殊要求,请提前向电教室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由电教室老师负责安装。为了保证多媒体教室正常的教学功能和教学程序,任课教师所带的课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查毒、杀毒后方可使用。
5.      教室多媒体计算机内只能拷入与教学相关的文件,需经教室管理人员审核后存入指定位置,且只能存放一学年,超过使用期限的文件将予以删除,以确保其他课程软件的使用空间。严禁擅自拷入与教学无关的文件或不按指定位置存放。
6.      准备使用多媒体设备上课时,教师需要在上节课下课前3分钟到教室外,如果上节课多媒体设备在使用中,告知上节课使用教师不要关闭设备,自己直接检查设备正常工作后方可使用;如果上节课多媒体设备没有启用,可利用课间时间开户设备,检查设备正常工作后方可使用。
7.      一节课结束,在确定下节课教师不使用多媒体设备后,应该按操作规程切断自己所开启的全部设备,填写好《教室多媒体使用登记表》。不履行相关职责,如发生不良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8.      要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每次使用教室多媒体后负责记录的同学必须认真作详实记录, 如教学过程中设备出现异常,课后填写《教室多媒体设备故障维修申请表》上报电教室维修,并在《教室多媒体使用记录表》中注明情况,若不及时报告,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9.      《教室多媒体使用记录表》由本班电教班委负责,任课教师参与填写,学期末上交学校电教室存档。
10. 教室多媒体电教设备有故障或损坏,需要及时报修或报损,严禁自行试修或拖延不报。
11. 设备损坏赔偿:如发生设备人为损坏,除批评教育外,责任人还要按价赔偿;不能查明责任人的,由全班同学赔偿;如果是其他班级的同学损坏设备的,要加倍赔偿。对故意破坏多媒体设备的学生,不仅要加倍赔偿,还要交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具体赔偿数额参见《教室多媒体设备清单》。
12. 学校将在期初、期中、和期末进行全面检查,平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学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评比,将结果纳入校产管理和优秀班集体考核。
六、违反本规定的责任
    1、讲桌未遭人为破坏,讲桌内系统或部件丢失的由各班负责,应赔偿丢失部分的全部。
    2、教室门、窗和讲桌遭人为破坏,本班在下一个教学日没有发现设备损坏或丢失,责任由各班负责,应赔偿丢的系统或部件的全部。
    3、各班钥匙丢失应由各班负责,应在丢失钥匙的当日通知电教室相关人员处理,未及时通知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各班负责,应赔偿丢和损坏的系统或部件的全部,交赔偿全部锁具。
    4、未按操作规程作本系统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损坏的设备全部和维修费用。
    5、未经允许非教学时间的使用或将本系统用于非教学用途的,一经发现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造成设备损毁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多媒体设备的管理和班级量化挂钩,电教室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学校每学期评定一次优秀电教班委,对维护工作做得出色的班级和电教班委予以奖励。
八、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学校教导处,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济源四中教导处
                                                                        20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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