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可以评职称了
日前,河南省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13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
日前,河南省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13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3〕39号),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职称评审做出规定。具备心理学专业学历,在我省中小学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可以申报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职务。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可以和其他学科教师一样有职称了。
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下发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中小学校要开设心理健康课,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2012年教育部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进行了修订,明确提出“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制订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标准,落实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纲要》精神,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2015年6月底之前每所学校至少要配备一名(规模较大的学校应配备2名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随着专业职称评审问题的解决,将激励更多的专业人员投身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进一步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