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第四中学职称晋级积分办法(修订稿)
为使我校职称评定工作民主、有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有据可依,经学校研究制定本办法。一、积分内容: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分为工作业绩积
为使我校职称评定工作民主、有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有据可依,经学校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积分内容: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分为工作业绩积分(A项)和综合评议积分(B项),其中A项积分占70%,B项积分占30%,两项分值之和为职称晋级教师最后得分。
二、工作业绩
1、任职时间:申报高级的教师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申报一级的教师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记10分。每多一年加2分。
2、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申报中学高级、一级的教师符合业绩条件第1条的记10分。每多一次省级荣誉证书的加4分,市级加3分,校级一等奖(示范课)加2分,二等奖加1分。
3、论文、教学成果、课题:申报中学高级、一级的教师符合业绩条件第2条的记10分。
论文、教学成果奖类积分办法为:在CN刊物上每多发表一篇且有检索页的加4分,无检索页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以上其他刊物上每多发表一篇加2分,省级多交流一篇加2分;市级多发表一篇加2分,多交流一篇加1分;优秀教学(科研)成果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国家级多一项加4分,市级以上多一项加2分。(此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课题研究类积分办法为:凡参与国家级课题取得结题证书的,主持人积7分,参与人积5分,参与省级课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主持人积5分,参与人积4分,参与市级课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主持人积4分,参与人积3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4、优秀辅导奖:申报中学高级、一级的教师符合业绩条件第3条的记10分。每多获一次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5、市政府表彰、主管部门表彰:申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的教师符合业绩条件第4条的记10分。每多一次省级以上表彰加4分,市级加3分。
6、班主任:申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的教师符合业绩条件第6条的记10分,在本校每多干一年班主任加2分。不符合此项业绩条件的教师,在本校任现职以来,每担任一年班主任加2分。校优秀班主任一次加5分。
7、教学成绩:每期统考获同类普高第一名的加5分,第二名的加2分(从2003年9月1日起有效,包含体育教师)。
8、常规管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①学科组建设。每学期由教导处牵头,对各学科组进行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学科组所有成员相应获得积分为1、0.5、0分。个人在校级、校际、市级以上进行经验交流或做报告者每次得0.5、1、3分(由教导处负责)。处室人员每学年评出一、二、三类,相应得1、0.5、0分。
②德育活动。每集结校本教材一本或在例会、升旗活动及教育集会中做一次报告记0.5分。
③宣传报道:在省级以上报刊(教育时报、中国教育报、德育报、东方今报、河南教育等)发表专题报道或新闻报道800字以上的每篇加3分,800字以下的每篇加1分;市级报刊(济源日报、济源广播电视报、教育动态)发表专题报道或新闻报道800字以上的每篇加2分,800字以下的每篇加0.5分;各类教育网站(树人网、中国新闻联盟、河南教育网、济源教育网等)发表通讯报道每篇0.2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④读书活动。凡被学校评为“年度读书十大人物”的积3分,在学校组织的读书活动中获得等次的,一等奖积1分,二等奖积0.5分。(2013年出台考评细则,从2014年开始执行。)
9、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称号者加6分,获得省级教育业务部门颁发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者加8分,获得市级名师、省教育厅颁发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者加10分。
10、其他:担任学校中层领导和年级组长者,每年记2分,副职,每年记1分。担任学校校级领导者,每年记3分。兼任班主任者不重复记分。每一个校级证书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以上加3分。
11、以上所有证书要求自任现职以来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情况,时间截止积分时止。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
12、积分方式为:(100÷个人积分最高者分值)×个人积分×70%
二、综合评议
1、每年评委不固定,由学校校委会研究确定评委名单(凡当年本人参评或有配偶、直系亲属参评的,不得担任评委)。评委根据参评教师日常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采取无记名等额投票的方式进行。
2、积分方式为:(100÷评委打分积分最高者分值)×评委打分分值×30%
三、积分办法及推荐方式
1、得分=A(业绩积分值)+B(评委打分分值)
A=(100÷个人积分最高者分值)×个人积分×70%
B=(100÷评委打分积分最高者分值)×评委打分分值×30%
2、按照积分高低确定晋级教师名单。出现积分相同情况,按教龄长者优先,若还相同按担任班主任工作时间长者优先。
四、特别说明事项
1、根据职[2008]19号文件精神以及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凡硬条件不够晋级的教师,一律不参加晋级积分。
2、所有证书、证明,必须在获奖后及时到办公室登记,积分时临时拿出的证书或证明学校不予承认。
3、凡市级以下获奖项目(校级、镇级)在本校工作期间获得的参与积分,其他的不参与积分。
4、处室人员中的教师编制人员参评可采取以下方法:一是与教学人员一同参与积分晋级。二是以处室人员身份参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申报高级的教师,任中学一级满12年;申报一级的教师,任中学二级教师满10年。根据我校当年申报的教学人员与处室人员的比例,结合当年分配名额。经学校研究向处室分配一定名额。
5、工作业绩中的课题研究积分、常规管理中①②③项的积分,分两年实施,2013以1/2计分,2014年按正常分值计分。
济源市第四中学
20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