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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济源四中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规定(讨论稿)

为使我校教职工考核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一、考核范围与对象济源四中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二、考核内容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为基本依

 

为使我校教职工考核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范围与对象
济源四中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重点考核一年来的工作成效与实绩,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三、考核等次与优秀比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办公室根据当年我校分配优秀指标,本着适当向一线教师和高三教师倾斜的原则合理分配。其中,体艺信组优秀名额按今年2人明年1人轮换。
四、考核原则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文化课教师由年级主任负责考核,处室人员和体艺信人员由办公室负责考核。考核结果经主管校长签字后上报办公室。
五、特殊人员处理。校级领导由教育局考核;音乐教师随政教处考核;既担任班主任又担任处室工作的人员,在征求本人意愿基础上确定参评类别。
六、处室和体艺信人员考评办法
处室和体艺信人员由行政会议成员根据工作表现打分,最后确定优秀人选。
本规定解释权在济源四中校委会。
 
济源四中     
201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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