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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年济源四中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一、基本条件1、在本单位工作三年以上;2、近三年师德考核至少有两次优秀;3、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一次二等奖以上;4、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

 一、基本条件

1、在本单位工作三年以上;

2、近三年师德考核至少有两次优秀;

3、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一次二等奖以上;

4、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师德教育活动;

5、无任何违法违规现象。

 

二、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年级申报;

2、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每年级推荐两个;

3、根据年级推荐由学校班子研究决定;

4、校园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5、向教育局进行推荐。

备注:1、教辅人员参考评选条件,由办公室负责推荐1人参加评选。2、体艺信教师参考评选条件,由政教处负责推荐1人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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