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源四中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一、基本条件1、在本单位工作三年以上;2、近三年师德考核至少有两次优秀;3、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一次二等奖以上;4、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
一、基本条件
1、在本单位工作三年以上;
2、近三年师德考核至少有两次优秀;
3、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一次二等奖以上;
4、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师德教育活动;
5、无任何违法违规现象。
二、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年级申报;
2、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每年级推荐两个;
3、根据年级推荐由学校班子研究决定;
4、校园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5、向教育局进行推荐。
备注:1、教辅人员参考评选条件,由办公室负责推荐1人参加评选。2、体艺信教师参考评选条件,由政教处负责推荐1人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