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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16年度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根据《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源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度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精神要求,经学校研究,

 

全体教职工:
根据《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源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度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精神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名额
1、评选范围:全体教师。
2、申报名额:个人根据自己业绩申报,名额不限。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2、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勇于改革,不断创新,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教育、教学、教研成果显著。
(二)其他条件
1、近三年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2、教学成绩近三年至少获3次二等奖以上等次;
3、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4、继续教育合格;
5、无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国家规定;
6、已取得过此项荣誉者原则不再申报;
7、行管人员至少有一次师德考核优秀;
有意申报者请到学校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周四(6月30日)下午下班之前。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本人于周四(6月30日)下午下班前向学校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业绩表(见附件,下载打印上交)。
2、确定人选:学校根据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绩,由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表彰对象。
3、公示。
注:详细内容见济源教育网公告栏内,《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源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度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精神。
 
济源市第四中学  
201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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